发布日期:2022-11-11 11:11:11 访问次数:416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,各有关单位:
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章程》已经委员会大会通过,现予印发。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章程》(国质检特〔2016〕11号)同时废止。
市场监管总局
2022年11月1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上一信息: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“电梯安全宣传周”活动的通知(市监特设(司)函〔2021〕47号)
下一信息: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有关要求的通知